明年新农合大病保障病种增至19种 筹资标准提高
大病保障病种增至19种
明年泉州新农合筹资标准将继续提高,参合缴费登记工作已开始
□早报记者 赵鹏云 通讯员 陈曦妮
记者昨日从泉州市卫生局获悉,2014年泉州市新农合筹资标准将继续提高——洛江、泉港、南安、惠安、安溪、永春、德化、台商投资区将从2013年的340元/人提高到390元/人以上,晋江、石狮人均筹资有望达到420元/人以上。对于全市所有参合群众,政府补助不低于320元/人,个人缴费不低于70元/人。新农合保障水平也将继续提高,住院报销封顶线(含大病补充补偿)达30万元-35万元,重大疾病保障病种数将从8种增加到19种。
今年全市新农合保障水平继续提高
新农合政策补偿比、实际补偿比位居全省全列
2013年,泉州全市参合人数达到561万人,参合率达99.89%;人均筹资水平从2012年的290-320元,提高到340-420元(石狮市达到420元,晋江市达到380元);住院补偿封顶线(含大病补充补偿)达30万元,乡级、县级、县外住院补偿比例分别从90%-95%、75%-85%、50%-75%提高到
90%-95%、80%-90%、60%-80%,普通门诊补偿比例从60%提高到70%左右,年封顶线400元,特殊门诊病种从16-27种增加到18-30种;新农合药品目录从1156个扩大至1883个。
据了解,在新农合补偿中,报销金额占政策范围内费用的比例,被称为政策补偿比。2013年前三季度全市政策补偿比为68.93%,比去年同期提高3.37个百分点,居全省前列。
明年大病保障病种从8种增至19种
大病保障筹资水平将提高到不低于20元/人
为缓解参合大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泉州市积极同步实施“按费用”和“按病种”的大病保障政策——按费用的市级大病补充补偿政策对参合人员大额医疗费用给予二次报销,按病种的大病保障政策对费用较高的特定病种实行“定点救治、定额支付”政策,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0%-90%。
2010年以来,市级大病补充补偿政策惠及全市4万参合人员。大病补充补偿基金支出从2010年的763万元增加到2012年的8668万元,受益人数从642人增加到13620人,增幅显著。2014年泉州市大病补充补偿筹资标准将从15元/人提高至不低于20元/人,对参合患者年度内累计自付费用扣除起付线后予以70%以上的补充补偿,进一步提高参合人员受保障水平。
按病种保障方面,目前泉州市已将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疾病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2014年将进一步把急性心肌梗塞、脑梗塞、1型糖尿病、甲亢、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唇腭裂、尿道下裂等11种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使全市新农合大病保障病种扩大到19种。
择日住院前门诊费用纳入新农合报销工作
此举系在省内率先推行,居民看病更省钱
为了减轻城乡广大居民看病就医负担,卫生部门加大基层和公立医院改革力度,全市基层医疗机构、试点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改革,即出售给居民的药品按全省统一中标价采购,取消以往的15%进价加成。同时,在全省率先推行择日住院前门诊费用纳入新农合报销工作,选择费用水平适中、诊断明确、符合住院手术指征的15种非急诊手术和19种新农合大病保障病种作为择日住院试点病种,将病人办理择日住院登记手续后至住院时7天内在同一医院发生的且与本次择日住院诊断有关的院前检查及治疗费用,纳入住院费用按规定给予报销。这种做法实施以来,既提高参合群众的受益水平,也加快医院病床的周转,提高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
为方便参合群众报销补偿,卫生部门还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建成覆盖省、市、县、乡、村的新农合信息系统。新农合网络覆盖到全市所有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059家村卫生所。参合人员可享受从省级医院到家门口的卫生所看病即时报销。目前,全市已有519万参合群众持有新农合社保卡,参合群众凭卡即可在全市、全省的医疗机构办理挂号就诊,还可以调阅本人在全省医疗机构的就医记录,实现信息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节省医药费用。
泉州市卫生局温馨提示,2014年参合缴费登记工作已开始,请广大参合群众留意当地参合缴费起止时间,务必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新年度参合登记。
小贴士
参合登记联系咨询电话
市新农合管理服务中心:28209567
洛江区:22633722、22633828
泉港区:87979059、68113668、68113591
石狮市:83010969晋江市:968919
南安市:86388561惠安县:87364908、87363955
安溪县:23220318、68797555永春县:23868676
德化县:23595885台商投资区:6818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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