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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一响就“沉船” 通风报信的竟是大队长(图)

www.ijjnews.com   东南早报  2013-11-20 10:10
  

  电话一响就沉船报信竟是大队长

  执法大队长昨受审

  (黄晖/绘)

  电话或短信一响,沉船!洛阳江上原本还在采砂的铁船,一会儿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执法队员赶到时已无现场,只好打道回府。通风报信的是谁?是时任洛江区农水渔业执法大队大队长黄某增!拿了非法采砂老板的好处后,黄某增成了他们的保护伞。昨日,黄某增出庭受审。检方指控他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早报记者黄墩良林加华文/图

  指控受贿7.5万元 大队长沦为保护伞

  昨日上午9时30分,黄某增被押进洛江区法院法庭。曾为洛江区农水渔业执法大队大队长的他身穿囚服,面对公诉人关于执法大队大队长职责的提问,已经回答不上来了。

  黄某增今年39岁,案发前系洛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但他所犯的事发生在当执法大队大队长期间。

  洛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至2010年上半年,黄某增在担任洛江区农水渔业执法大队大队长期间,伙同他人(另案处理)违反规定,在进行执法检查前,事先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形式,通知非法采砂人员卢某清、施某法等人采用沉船方式逃避执法检查,放纵非法采砂人员在洛阳江滨江路段河道非法采砂。黄某增滥用职权放纵非法采砂已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致使国家直接经济损失60多万元。

  黄某增还利用行使查处破坏水土资源违法行为、监督检查河道水事违法案件等职权的便利,将查扣的非法运砂车降格处理,收受贿赂。伙同他人(另案处理)为洛阳江多个非法采砂老板提供帮助,非法收受7.5万元,个人分得4万元。

  检方认为,应以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追究黄某增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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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电话|沉船|通风报信|大队长|非法|
稿源: 东南早报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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