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主流媒体看晋江 >>正文

晋江出台规范意见 进一步放宽社会组织登记门槛

www.ijjnews.com   东南网  2013-11-07 09:55
  
晋江日前敲定《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放宽社会组织登记门槛。意见提出,部分社会组织可申请直接登记,并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晋江出台规范意见,进一步放宽社会组织登记门槛

部分社会组织可直接“上户口”

东南网11月7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建辉) 晋江日前敲定《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放宽社会组织登记门槛。意见提出,部分社会组织可申请直接登记,并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意见强调,晋江将重点培育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社区服务类等四大社会组织。

晋江2009年被民政部列为全国第二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综合试点地区,据不完全统计,过去三四年里,晋江市政府先后投入约400万元购买社工服务,受惠人群已超过10万人次(详见本报今年4月10日相关报道)。

意见提出,除依据法律法规需前置行政审批及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社科类的社会组织外,从今年10月1日起,其他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均可免去筹备登记环节,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直接登记,实现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聘人员、自主会务。

暂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社会组织,实行备案制,直接向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备案,并报市民政局。

同时,打破行业协会商会一业一会的限制,允许一业多会,允许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小类标准设立行业协会,允许按产业链各个环节、经营方式和服务类型设立行业协会,允许合并和分拆组建。

对晋江扶持的优势产业、新兴产业以及经济组织较少的行业,允许成立行业协会的会员数量,放宽至30个以上。允许慈善、文体、教育、体育、卫生、环境等公益服务性社会团体名称使用字号,允许在晋江区域内跨行政区域成立社会组织。

意见还提出,要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并由编制部门牵头编制目录,明确可以转移给社会组织的职能范围。成立第三方咨询机构,作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咨询服务平台。

政府将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落实国家有关社会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开展非营利社会组织免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等资格认定。

社会组织的退出机制将同步健全起来,对活动不正常、运作能力弱和社会认可度低的社会组织,引导其合并或注销,实行有序退出。

标签:规范|意见|放宽|社会组织|登记
稿源: 东南网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