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儿子出交通事故 女子调解时跳楼身亡
www.ijjnews.com  泉州网-东南早报 2013-10-31 09:21
泉州网-东南早报讯 昨天上午,安溪县司法局下属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多元调处中心(简称调处中心)在调处“10·01”交通事故时,事故一方家属林某珍自行离开调解室。9时许,林某珍被发现跳楼身亡。昨日,安溪方面对此事进行通报。
10月1日上午9时许,林某珍的丈夫陈某彬开着摩托车,载着16岁的儿子陈某鑫,车子行驶到安溪县东二环路茶学院门口路段,与刘某利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父子俩严重受伤,他们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10月13日,陈某鑫经多日救治无效死亡。陈某彬连续昏迷20多天,至今仍神志不清在救治中。
安溪警方通报称,事故发生后,安溪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立即对事故开展调查,并于10月18日依法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刘某利和陈某彬均负同等责任、陈某鑫无责任。当日,调处中心第一次组织对事故调解未果。
昨天上午,调处中心召集事故双方就赔偿事宜进行第二次协商。当天上午9时许,林某珍及亲属与刘某利方代表在调处中心工作人员主持下进行对话协商,在此期间林某珍自行离开,跳楼身亡。林某珍,42岁,安溪县龙门镇人。
事件发生后,安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朱团能书记、高向荣县长要求调查事件原因,做好善后事宜,并成立以安溪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文杰为组长的善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事件调查和善后处置等工作。善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经向参加调解的双方当事人及目击证人了解,证实双方在正常调解过程中,林某珍独自离开调处中心调解现场,并从调处中心六楼楼顶跳楼身亡。
目前,事件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公宣)
标签:调解|跳楼|身亡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晋江一鞋服3员工被拖欠万元工资 集体“跳楼讨薪”2013/10/29
- 男子晋江跳楼家属告医院败诉 意外无法预见无须担责2013/10/28
- 两车相撞 一人身亡2013/10/28
- 鲤城:两车相撞 三轮车主身亡2013/10/27
- 晋江龙湖镇石龟村路段两车追尾 一司机被压身亡2013/10/25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