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汉拿山又因“炉火费”被调查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09-24 08:36
晋江新闻网9月24日讯 继去年9月和12月,晋江SM广场汉拿山烤肉店因强制收取“炉火费”被工商部门处罚后,日前,该烤肉店又因开炉费遭到投诉。
9月12日,家住青阳的罗小姐拨打晋江12315,称9月11日中午,她与朋友到SM广场三楼的汉拿山韩式烤肉店吃烤肉,发现这家烤肉店仍在收取8元的“炉火费”。
“我去年从晋江经济报上看到,SM和万达的汉拿山都因‘炉火费’问题被工商部门处罚(本网2012年9月22日、2012年12月29日曾报道),工商部门也说,汉拿山的‘炉火费’属强制消费行为。”可让罗小姐不明白的是,一年多过去,汉拿山仍继续收取“炉火费”。
“我当时就问服务员,但她说,他们是连锁的餐饮公司,这是公司的规定,全国都收。”罗小姐告诉记者,尽管服务员事先友情提醒,同时她也认为烤肉店烤肉用的木炭应属于基本的经营成本,不应算到消费者头上,可为了不破坏和朋友吃饭的氛围,她在现场录音存证后,很不情愿地接受了这笔冤枉钱。
记者了解到,去年9月和12月,晋江工商部门对于SM和万达的汉拿山烤肉店收取“炉火费”这一强制消费行为,分别予以立案调查,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有关规定,责令烤肉店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3000元罚款。
“我们已对汉拿山向消费者转嫁经营成本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这次我们将不再姑息,坚决查处。”晋江12315相关工作人员说,如果曾在汉拿山消费被收取开炉费并保留了完整证据的消费者,都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帮助工商人员收集更多的证据。
推荐阅读:
标签:汉拿山|炉火费|烤肉|工商局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吃烧烤还收火炉费 “汉拿山”再被查2012/12/29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