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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烧烤还收火炉费 “汉拿山”再被查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2-12-29 00:36
  

晋江新闻网1229日讯  到烧烤店吃自助烧烤,竟被告知得另掏8元火炉费。“如果我不付这笔钱,那是要生吃吗?”近日,家住晋江罗山的刘小姐拨打晋江市长专线85612345反映了晋江万达广场汉拿山烤肉店里这么一件不合理的事。

    昨日上午,市长专线办联合晋江市工商局,对万达广场三楼的这家汉拿山进行查处,而这也是继SM广场汉拿山被查后(晋江经济报922本地版曾报道),又一家同名的连锁店被查处。

烧烤店还要“火炉费”?

    前几天,刘小姐和朋友到位于万达广场三楼的汉拿山韩式烤肉店吃烤肉。点菜时发现,要用餐还得另掏8元火炉费。

    SM广场的汉拿山不久前不是因为收火炉费被罚了3000元吗?怎么你们还收啊?”刘小姐当即询问服务员,然而,服务员却毫不在乎地告诉她,SM广场被罚不关他们的事,他们店里还是照收。

    “我在外省的汉拿山烤肉店吃过,他们就不收火炉费。虽然钱不多,可是烤肉用的木炭应属于基本的经营成本,不应该单独算到消费者头上。”刘小姐说,尽管就餐前就知道有这项收费,但为了不破坏和朋友聚会的气氛,她还是很不情愿地掏了这笔冤枉钱。

工商局:“火炉费”涉嫌强制消费

    昨日上午约11时,记者跟随市长专线办工作人员和工商局检查大队执法人员来到万达广场的汉拿山,走进店里,看不到任何悬挂或张贴的标语涉及这项收费,但记者在店内菜单其中一页的下方看到,标有:火炉8元。同时,在每个餐桌上的宣传牌上,也印有温馨提示:消费烤类食物需收取火炉费8元(如图)。

    对于为何进店吃烧烤还要收取火炉费,该店值班经理卢珊只是简单地说,这是公司规定的。而店长陈峰则表示,不方便发表意见。

    那么,烤肉店收取火炉费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规定,消费者有公平交易的权益,你来这边烤肉店消费,点生肉,他还要强制收取火炉费,这明显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益,是属于一种强制消费者消费的行为。”晋江市工商局检查大队工作人员陈培养说,该商家的行为他们之前就在SM广场的汉拿山做过相应处理,也在媒体上报道过。

陈培养说,他们将立即要求商家停止这种经营行为,并对该行为做出相应处罚,至于怎么处罚?要待案情具体调查后,再做相应处理。(记者  蔡培仁  通讯员  陈嘉凡  /图)

 

 【责任编辑: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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