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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往漳州月饼竟"漫游"浙江 晋江圆通赔偿600元

www.ijjnews.com   东南网  2013-09-21 10:39
  

赔偿金额给多少,双方分歧很大

“出现这一情况,责任在于我个人,确实是单据填写上出现一些问题。”昨日,卓连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承。

“我们愿意以快件丢失、公司的最高标准,即未保价快件丢失、损毁或短少,赔偿限额为资费的6倍。这单快递的资费是44元,我愿意给予林小姐300元的赔偿。”卓连灶提出的方案,林小姐并不认同,“快递公司应该赔偿月饼实际销售额695元再加44元快递费。”双方对于赔偿标准持不同意见,多次协商依然未果。直到昨天下午5点多,两盒月饼仍躺在圆通晋江公司的地板上。

按照《邮政法》的规定,对于保价的快件,按照损失的额度来赔付;对于不保价的快件,执行的是最高5倍运费的赔偿标准。“当时,我们知道是价格较高的月饼后,有提醒林小姐是否要保价,她选择未保价。”卓连灶对记者说,但林小姐认为责任完全在快递公司,自然应该全额赔偿。

昨晚,记者采访回来后获悉,圆通速递与林小姐达成了口头和解协议:即快递公司答应赔偿林小姐600元。

标签:寄往|月饼|浙江|晋江|圆通
稿源: 东南网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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