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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官司 梅花伞业重夺欧盟市场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09-03 16:06
  

  一波三折三年半的维权路

  维权之路相当曲折漫长。

  2010年1月13日,梅花伞业委托法国一家律师事务所对已被抢注的商标提出注册撤销。参考法国律师的建议,梅花对被抢注商标在“伞和阳伞”类上提出注册撤销。

  该名西班牙抢注人深谙欧盟法律,在撤销审理期间,多次以各种理由对梅花的证据提出所谓的“质疑”,并要求进行质证。因为按照欧盟法律,当事人一方提出证据交换或质疑,另一方需要进行补充或者答辩。“该名抢注人企图通过不断质证的手段拖垮我们,希望我们会因为耗不起而放弃。”黄小源回忆道,抢注人低估了梅花伞业夺回自由品牌的决心。

  2011年11月,英国律师到访梅花伞业,梅花伞业董事长王安邦先生提到了此案件,并通过英国律师了解到,在欧洲“箱包”或“伞”类产品很可能被认为与“服装”类产品属于关联产品。考虑到这种情况,梅花伞业不惜再次投入重金聘请英国律师团队对西班牙人Ricardo Arroyo Martinez的抢注商标SUSINO提出三个类别上,也就是全面撤销申请。

  “在提出两次撤销注册申请期间,梅花伞业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抢注人可谓是威逼利诱各种方法全都用上了。”黄小源透露,其间,西班牙抢注人多次联系梅花伞业,提出以成为梅花伞业在欧盟当地的独家代理为条件的协商解决办法,但梅花伞业高层始终没有妥协,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抢注人见协商不成,又采取强硬手段,屡次以侵权为由,通过当地警察局查封梅花伞业在西班牙的店铺,干扰梅花伞业的生意,意图通过此举将梅花伞业逼出西班牙市场。

  庆幸的是,梅花伞业没有退却,而是顶住各种压力等候两次注册撤销申请的最后裁定。

  终于,经过将近2年的等待,2011年12月,梅花针对“伞和阳伞”提出的注册撤销申请在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获得支持,成功撤销了抢注人在主要商品“伞和阳伞”上的注册。同时,欧盟判定抢注人承担梅花所支付的撤销裁定的费用,总计为1700欧元。

  但这场官司还没有落下帷幕。抢注人不甘心,对该撤销裁定提出了复审请求。其复审的理由和第一次撤销答辩时的理由一致,也就是说抢注人企图通过复审,再一次给梅花伞业压力,企图通过无休止的法律程序,通过耗费巨大的财力和时间以拖垮梅花伞业的斗志和维权的决心。

  然而,梅花伞业的初衷和决心始终未变。最终,复审委员会维持了撤销裁定,认定抢注人在“伞和阳伞”上的注册无效,并予以撤销。根据欧盟法律,抢注人还有最后机会上诉到高等法院,在此期间,梅花伞业接到了第二次撤销,也就是针对抢注人所有抢注商品的撤销裁定,与第一次裁定相同,撤销抢注人在“伞和阳伞”上的注册,其他注册继续有效。截止到2013年6月,抢注人的上诉期限已过,对方没有提出上诉。

  这也意味着,梅花伞业历时3年半的欧盟维权征程终于画上了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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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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