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司机凌晨发车不知醉汉躺车下 惨遭碾压身亡

www.ijjnews.com   闽南网  2013-08-09 08:32
  

闽南网8月9日讯 司机凌晨发车,却不知有人醉倒轮下,将其碾压。昨日,经芗城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司机陈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今年3月15日,陈某将已装完货物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停放于不对外开放的芗城区某物流公司园内。当晚10时许,他绕车巡视一周无异常后上车睡觉。次日凌晨3时,被闹钟叫醒后,陈某未再下车检查便驾车离开。

当天上午6时许,保安巡逻时发现程某横躺于牵引车停放处,身上有碾压的痕迹,已经死亡。

据介绍,事发前夜11时,程某酒后欲到园内办公室休息,可能醉倒在牵引车下。警方证实,多方证据显示,程某是被陈某所驾驶的牵引车碾压致死的。

直到接到警方电话,陈某才知道,自己凌晨发车时,碾死了人。(本网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戴贺亮 满荣)

标签:司机|碾压|醉汉
稿源: 闽南网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