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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收紧 增加贷款难度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08-09 08:14
  

  在晋江某公司工作的小唐,最近为了公积金住房贷款的事情烦恼。原来,月缴500元的她想用公积金贷款,被告知不能贷到40万元。

  据了解,从7月1日起,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收入审核。

  多个楼盘项目的负责人以及二手房中介人士表示,目前,个人想要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月缴公积金应在1500元以上,夫妻想要贷款到最高额度60万元,双方月缴总和应在2300元以上。

  “目前,很多人都达不到这个条件。”不少楼盘项目的置业顾问反映,因此不少客户面临贷款批不下来的难题。

  收紧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晋江市区一些楼盘,记者看到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加强对贷款申请人收入审核工作的通知。

  这份通知是6月28日下发的,7月1日起开始执行。通知要求,贷款申请人的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比例(以下简称缴存比例)为15%的,严格按其系统中的月缴存工资基数作为工资收入,不再作任何调整。

  对于贷款申请人的缴存比例低于15%的,统一按15%的缴存比例计算可认定工资基数,计算公式为:可认定工资基数=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30%。其中,可认定工资基数低于2000元,或贷款申请人的配偶、担保人未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其工资收入,最高不超过2000元。而对于可认定工资基数高于2000元的,直接采用可认定工资基数作为工资收入。

  此外,通知还明确严格收入审核。贷款申请人提供本人名下房产租赁收入作为补充收入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经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公安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非国家公职人员以入股分红所得作为补充收入的,应提供股份占比及分红证明、分红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未经登记备案的房产租赁收入、汽车租赁收入等其他收入来源不得作为补充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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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公积金|贷款额度|缴存比例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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