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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私占停车位一律清除并处罚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08-06 17:40
  

  晋江新闻网8月6日讯  近期,晋江交管大队对泉安北路池店路段停车位进行统一规划并规范管理,经前期综合整治,停车秩序良好,得到群众一致好评。然而,仍有个别商家想方设法私占停车位。

  2日,民警巡逻中发现,在泉安北路池店镇新店村路段一建材店门口,有五个停车位被商家私占,停车位内写有“私人车位”或“某某号牌专用”等标志,民警随即对该商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立即清除。

  交管部门指出,按照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私占公共停车位,下一步,交管部门将加大巡逻力度,及时发现并清除公共停车位上的障碍物。如果市民在池店辖区内遇到这种情况,可拨打晋江交管池店中队值班电话85989122反映,交警将在第一时间落实解决,一经查实,一律清除并处罚。(记者_齐玉波 通讯员_白荣辉  蔡长江 文图)

标签:私占停车位|处罚|交管大队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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