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开罚单借你头盔 执法创新促司机主动改交通陋习
www.ijjnews.com  泉州网-泉州晚报 2013-07-22 08:30
司机:“比罚款更让我们记忆深刻”
“按照规定,骑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要罚款100元,扣2分,还要学习一天。本以为今天的罚单跑不掉了,没想到民警不但没有开罚单,反而借了一顶安全帽给我,这不仅让我感到温暖,也让我深刻地体会到民警良苦用心。我今后一定会遵守交通规则。”蔡先生接过民警返还的身份证时,真诚地说。
市民王先生说:“开摩托车没戴安全头盔确实不安全,被民警用借头盔的方式提醒一下,我反倒不好意思,这种方式比罚款更能让我们接受。”
民警:促市民主动改陋习
记者从石狮凤里派出所了解到,这是该所创新交通管理的一项举措。“开一张罚单容易,但要真正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让他下一次能自觉戴安全头盔却并不容易。借出一个头盔比开罚单需要更多的手续,我们为什么要弃简从繁?就是希望能够提高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主动改掉交通陋习,文明出行,平安出行。”凤里派出所王阿祥副所长表示,该举措推行后社会反响很好,至今借出1200多顶次的头盔后都能归还,而且基本都是当天就归还。
标签:开罚单|头盔|主动|陋习|民警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摇骰子起争执 连前来处理的民警也打2013/07/08
- 福州:女子挨店脱衣露内裤讨钱 不给钱就不穿衣2013/07/06
- 厦奥迪车主飙车将人撞成昏迷不醒 主动赔200余万2013/07/06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