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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行李内8000元项链莫名消失 春秋航空“赔”两箱牛奶

www.ijjnews.com   厦门日报  2013-07-21 12:51
  

事件

乘客投诉称,托运行李落地后被打开,里面价值近8000元的项链丢失,索赔结果是春秋航空公司送来的两箱牛奶和“每公斤100元”的赔偿提议

争议

航空公司解释称两箱牛奶是“赠品”,且已提前告知乘客不要在未保价情况下托运贵重物品,但乘客称从未得知相关信息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记者 黄晓波 实习生 丁凯鹏)包装完好的昂贵项链,竟在托运过程中“突破”包装盒、行李箱的重重保护,不翼而飞?乘客潘小姐昨日致电本报读者热线968820,称自己6月13日乘坐春秋航空香港飞往厦门的航班,落地后发现托运行李中的一条项链丢失,向航空公司索赔,等了一个月,却只得到两箱牛奶和“每公斤100元”的赔偿提议。

近8000元项链

托运后莫名消失

昨日中午,潘小姐向记者出示了当天的机票和项链的购买发票。“项链是用包装盒装好的,我还特地用胶带封口。”潘小姐说,当天她托运了3件行李,登机前还特意检查了项链的包装。但是下飞机后,她却迟迟找不到第3件行李。过了近二十分钟,机场工作人员告知旅客,有部分散落行李在柜台上,请旅客认领,这时她才从这堆行李中找到了自己的那件。这时,行李已经被打开,里面一片杂乱,那条价值近8000元的项链不见了。

“项链肯定是丢失在托运环节的,我立刻在厦门机场向派出所报了警,警方在6月14日立案。”潘小姐表示,警方调取了机场的监控录像,可是监控录像只有行李从货运车上搬下来以后的部分,显示行李已经被打开,有被破坏的痕迹,可之前的监控没有调到。

“7月12日那天,春秋航空公司派人来我家,给我送了两箱牛奶。”潘小姐告诉记者,该工作人员向她表示,航空公司之前已经告知旅客,不允许在没有报价的情况下托运贵重、易碎物品,如果丢失,航空公司不会承担所有责任,只会以一般托运物品丢失的标准进行赔偿,1公斤物品赔偿100元人民币。等了一个月,等来这样的处理结果,潘小姐不能接受。

潘小姐说,她已经集结了一批同样在乘坐春秋航空航班时遇到“行李托运丢失”的旅客,准备在7月21日到莲花公园“义卖”航空公司“赔偿”的牛奶,为自己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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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航空公司 工作人员 贵重物品 民用航空法 实际上
稿源: 厦门日报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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