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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下妻子与小三同居 犯重婚罪获刑一年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07-02 09:11
  

  晋江新闻网7月2日讯  男子背着妻子在外面与小三同居,还生下一男孩。记者从晋江市法院获悉,近日,该男子因犯重婚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陈某今年30多岁,于2008年,与工友阿华(化名)相恋,并于当年年底登记结婚。然而,好景不长。陈某后来移情别恋,与另一女子相识。两人如胶似漆,并于2011年过起同居生活。

  阿华发现老公长期不回家,心里起了怀疑。她后来调查了解到,老公竟然在外面有了小三。夫妻俩因此闹翻脸。让阿华更加无法接受的是,去年9月,老公与小三生下一男孩。夫妻俩感情彻底破裂。阿华一纸诉状,将老公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已有配偶,在夫妻关系续存期间,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

  据悉,重婚是指已婚男、女又与他人结婚或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违法行为。一种是法律上的重婚,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是否同居,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另一种是事实上的重婚,指有配偶者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存在实质意义上的婚姻关系,即构成重婚。根据《刑法》规定,对犯重婚罪者,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记者_胡志法)

标签:重婚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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