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不仅发钱还给"岗位" 厦四类困难学生可申领资助

www.ijjnews.com   东南网  2013-06-30 10:51
  

东南网6月2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鲍娜)下月起,厦门市总工会将继续在全市工会系统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

在资助标准方面,对于今年参加高、中考升入高一级学校的特困职工(低保家庭)子女,高考资助金为3000元,中考资助金为2000元;因病因灾而造成家庭困难的职工子女,成绩在本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被本二以上非民办院校录取的,资助金为2000元;在高校就读的品学兼优的已建档的困难职工子女,资助标准为2000元。

除发放助学金外,今年市总工会还将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帮扶活动。

据悉,每个区工会、产业工会工委将提供1­2家基层单位作为“金秋助学”勤工俭学活动基地,向有勤工俭学意愿的年满18周岁的在校贫困大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俭学岗位,要求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的单位所支付劳动报酬,不得低于1500元/月标准(含全日制用工及非全日制用工)。

四类对象

2013“金秋助学”行动的帮助对象,主要是国家助学体系尚未覆盖,或者已经覆盖但仍需要进一步帮扶的在档困难职工子女,即应届考上本一、本二院校和高中的学生及已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在校大学生。具体包括:

1.低保职工家庭中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困难的职工子女;2.家庭人均收入处于全市低保线边缘(高于低保线20%以内),但家庭成员存在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困难的职工子女;3.因突发性灾害等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子女;4.在高校就读的品学兼优的已建档困难职工子女。

这样申请

厦门市总工会介绍,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由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或社区居委会工会提出申请。

需要强调的是,申请资助的困难在校大学生,应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的上一年度学习成绩单以及所获相关荣誉证书的复印件。市总工会经审核、确定资助对象后,按标准发放助学金。助学金将通过工会会员卡发放。

标签:困难学生|资助
稿源: 东南网  编辑: 陈舒颐陈舒颐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