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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猥亵男童获刑四年多 法官称法律有漏洞

www.ijjnews.com   海峡导报  2013-06-29 09:28
  

男子诱骗男童“私奔” 猥亵男童获刑四年多

东南网­海峡导报6月2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杨长平 旷洁玉/文 陶小莫/图)

他本是受害者,昔日被人诱骗发生同性性关系。如今,他却成施害者,性侵男童,还诱骗其“私奔”。

昨日,导报记者从思明区法院获悉,诱骗男童“私奔”的吴某近日在思明区法院受审。

吴某今年21岁,他曾经为了“养”一名同性恋人不惜三次行窃,为此入狱六个月。然而,刑满出狱后,他却跟前男友分手,将手伸向了未成年人。

法官在审理吴某一案时,发现男人对男人性侵,如何定罪仍有法律漏洞,因此,无法以强奸罪惩罚此类罪犯。那么,诱骗并性侵男童,如果不算强奸罪,又该当何罪?

网络交友诱骗上床

小武(化名)年仅13岁,却因网络交友不慎,抛下父母,跟一名同性恋者“私奔”了,还发生了同性性关系。

他是一名初中生,刚处于发育期,2012年2月,他在“百度贴吧”中的分论坛发布交友信息。很快,一个名叫“张某天”的男网友主动联系他。在网络上,两个人相谈甚欢。

一个周六下午,“张某天”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并主动邀请小武一起出来玩。想到自己也没事做,小武就同意了。后来,两个人到一家酒吧喝酒,直到凌晨3点多。

小武担心自己醉酒被父母责骂,不敢回家。看到小武的犹豫不决,“张某天”提议“你到我家过夜吧”。

当晚,“张某天”利用小武的懵懂无知,在住所对他实施猥亵行为,发生同性性关系。发生关系后,“张某天”表示两人已确立恋人关系,以小武“男友”自居。

此后,“张某天”连续几天带着小武“花天酒地”,醒了就到同性恋酒吧喝酒,醉了就睡在自己家中。

携带男童一起“私奔”

看到儿子经常夜不归宿,小武父母忧心忡忡。奔忙数天,他们终于找到小武的下落。当得知两人“交往”后,他们严厉斥责“张某天”,并严令其不得再与儿子联系。

为保护儿子周全,小武母亲甚至辞职在家当起“全职保姆”,专程接送小武上下学。

但是,“张某天”被杜绝与“恋人”联系,内心煎熬,动起了“私奔”的念头。2012年6月,他潜入小武的学校与其见面,并要求小武:“你跟我走,我们一起去外面玩几天。如果你不跟我走,我们就永远都不要见面了,我们的爱情到此为止。”

有目击者看到,当天“张某天”是流泪哀求小武的。在“张某天”软磨硬泡之下,小武最终答应和“张某天”一起“私奔”。

之后几天,“张某天”带着小武辗转数地,白天在路上瞎逛,晚上两个人就住进小旅馆。其间,“张某天”利用小武的无知,多次与其发生同性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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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诱骗 男童 私奔 四年 某天
稿源: 海峡导报  编辑: 罗琼罗琼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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