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扮乘客搭车又扣车 被指"钓鱼执法"终审败诉
www.ijjnews.com  泉州网-东南早报 2013-06-27 10:13
终审
执法程序违法处罚决定不当
日前,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庭审理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石狮市交通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两名工作人员李某星、洪某轮以乘客身份,与上诉人邱尚勇洽谈载客事宜,其执法行为是违法的。该大队根据李某星、洪某轮的调查笔录认定邱尚勇未取得出租车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但这一调查笔录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不能作为本案定案依据。石狮市交通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程序违法,一审判决维持被上诉人的处罚决定不当,应予纠正。
据此,泉州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石狮市法院的行政判决,撤销石狮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作出的相关《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5日内返还以前对邱尚勇的罚款1万元。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由石狮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担。
标签:执法人员 乘客 钓鱼 败诉 石狮市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2008266。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2008266。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