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老同学偷手机 准爸爸进了看守所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06-04 09:39
晋江新闻网6月4日讯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云南人陈某就因“帮忙”偷手机,将自己“帮”进了看守所。
陈某25岁,在陈埭横坂某鞋厂打工,月薪3000多元。去年结婚后,老婆很快怀了孕,目前在老家待产。
6月1日,陈某同学陈某某来找他。跟老实本分的陈某不同,陈某某从小就有小偷小摸的习惯。10多天前,刚刚从监狱里放出来。出狱后,陈某某觉得在老家没脸见人,于是想到了远在福建打工的陈某。
6月1日晚8点多,两人酒足饭饱后,陈某邀请老同学留宿。快到陈某租的房子时,陈某某看见一家便利店桌子上有两部手机,于是对陈某说要去偷,让陈某掩护。
胆小的陈某表示不敢,陈某某却拍着胸脯说,“怕什么,你只装着买手机,偷的人是我,就是被人发现了,我也绝对不会出卖你。”
店家很快发现手机被盗,立即报警。民警调出监控让周围人辨认,附近一家厂的保安一眼就认出了陈某。十几分钟后,民警在附近一条小巷内将陈某抓获。
陈某称,陈某某称他得手后先离开,然后在这条小巷跟他碰头并分赃。没想到,他等来的不是老同学却是警察,此时距他们盗窃手机还不足40分钟。目前,陈某因涉嫌盗窃被刑拘,陈某某在逃。(记者_陈竹)
标签:偷手机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假扮尼姑入户偷手机 被抓后还反咬一口2012/10/21
- 贪图享乐“90后”网吧内偷手机被抓2012/10/15
- 疑偷手机被扇耳光 留遗书自杀2012/05/31
- 两村妇扮尼姑入室偷手机2012/05/09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