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图享乐“90后”网吧内偷手机被抓
【导读】小金不满17周岁,但他贪图享乐。一次,他趁人专心玩游戏无暇顾及时,偷走他人一部苹果手机。通过网吧监控录像,警方很快抓到小金。他流下悔恨的泪水……
□案情回放
竹某是一名网游爱好者,经常会去网吧杀上两盘过过瘾。2012年4月的一天晚上,他照例到晋江市东石镇某网吧上网。其间,他因为口渴,便到吧台处购买饮料,因为惦记着电脑上的游戏,他付完钱便匆匆忙忙回到座位上。游戏玩到一半,竹某突然想起自己刚才买饮料的时候把自己的手机忘在了吧台上。但此时竹某玩游戏正到兴奋处,他抬头看看吧台,发现自己的位置离吧台并不远,自己还能清楚地看到放在吧台上的手机,心想等一下再去取回来,于是就放心地继续玩起了游戏。
等游戏结束,竹某去找手机时,却发现手机早已不知去向。竹某赶紧请网管调监控查看才发现,几分钟前,一男孩在吧台开卡准备上网时,将这部手机拿起来试探了一下,发现周围无人发觉,就把自己的手机盖在竹某的手机上,顺手牵羊,扬长而去。竹某随即报警,警方根据监控录像这一线索,以及监控中男孩的体貌特征,抓获了嫌疑人小金,追回了被盗手机返还给竹某。
经查,小金尚不满17周岁,是未成年人,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见到竹某的手机比较高档,便将之据为己有,案发后追悔莫及。晋江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晋江市法院结合小金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犯罪,且小金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并且赃物已被追回返还给被害人,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法官点评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句古训告诫我们必须要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和汗水来获得财富。侵犯他人的财产权不仅是不道德的,更与法律相违背,甚至将受到刑法的制裁。未成年人由于认知能力、自我控制能力不足,常常因贪图享乐、一时迷糊而步入歧途。为此,建议学校、家庭、社会等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道德品质教育和法治意识培养,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同时,也建议网吧经营者及顾客应加强联动,共同防范。网吧方面除加强硬件设施、安装监控探头之外,还可采取宣传告示、适时提醒等形式,提示顾客注意防盗;顾客更要加强自我防盗意识,将财物随身保管,以免给他人带来可乘之机。
晋江市法院 阮芳
■记者 胡志法
[责任编辑: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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