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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酝酿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新规

www.ijjnews.com   泉州网-东南早报  2013-05-10 10:51
  

电动车管理与市民出行息息相关

7月1日,中心市区最后16183辆摩托车将全部报废,不得再上路行驶。摩托车退出历史舞台进入倒计时,电动车如何规范管理再次引起市民关注。

目前,福州、厦门、漳州等地都出台了电动车管理办法,实行电动车登记上牌等措施。知情人士透露,泉州正在酝酿出台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登记实施方案,很可能近期出台。新规参考了漳州等地的做法,合格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发证 ,超标的则设定过渡期,今后还可能推行电动车“带牌销售”。

现状

市区有电动车逾15万辆在售车辆95%以上超标

按规定,今年7月1日以后,除了抢修救急类摩托车外,市区不再允许摩托车上路。截至今年4月,中心市区摩托车仅剩1.61万辆。电动自行车成了市民出行主要的代步工具,据统计,目前中心市区电动车保有量逾15万辆。随着摩托车“大限”临近,电动车的数量将不断增加。

然而,泉州的电动车很多是超标的。市区中山路不少电动车商家坦言,泉州在售的电动车95%以上超标。

乱象

电动车交通违法多 管理混乱粗放

业内人士指出,超标的电动车速度与摩托车差不多,但制动性能比摩托车差很多,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据统计,2012年1至10月,泉州市发生因电动车交通违法造成的事故310起,死亡40人,受伤322人。市区一些路段电动车乱闯红灯、逆行、上机动车道行驶等乱象不在少数。

泉州对电动车的管理也一直显得很混乱。在泉州市区,骑电动车进入机动车道将被罚款20元,途经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路段时,应靠右行驶。车主应随车携带购车发票和车辆出厂合格证的复印件等资料,以备检查,没有合法手续的电动车将被暂扣。显然,管理部门将电动车定位为非机动车。但是,在晋江市等一些县(市、区),电动车又被当成机动车进行管理。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将超标电动车视为机动车,要求司机戴安全帽、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发票以及合格证等。特别要指出的是,电动车平时按照非机动车管理,但凡是醉酒驾驶电动车的,电动车经鉴定达到机动车标准,又将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驾驶员立案侦查,无疑是按照机动车标准进行处罚的。

合格电动车

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功能的特种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并具有电动、脚踏两用功能。

他山之石

漳州:今年5月20日至7月31日,在漳州市区依托派出所等设立登记点,合格电动车可申请注册登记,并核发车号牌和行驶证,持牌证上路,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超标电动车可申请临时通行标志,两年内逐步淘汰,车主必须随车携带驾驶证、临时登记证,戴头盔,在机动车道右侧行驶。电动自行车挂牌要提供的材料包括: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超标电动自行车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超标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超标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超标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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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出台 台电 自行车 车管 电动车
稿源: 泉州网-东南早报  编辑: 陈舒颐陈舒颐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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