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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警总队释疑“驾照销分新规”

www.ijjnews.com   东南网  2013-05-07 10:19
  

网友希望考虑租车、借车等问题

尽管公安部交管局对“1本驾照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进行了权威解释,但不少网友对“正在建立健全查处‘买分卖分’行为的工作机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希望公安部交管局在完善核查程序时,能考虑到代驾车辆业务、老百姓向朋友借车或找车行租车、单位车队的司机一年会驾驶不同车辆等一些现实问题。

与公安交通综合管理运用平台软件升级工作同时段进行的,还有《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教育工作规范》的施行。

记者从省交警总队了解到,从5月1日起,对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驾驶人,持有其它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以及校车驾驶人进行审验时,需要进行不少于三小时的学习教育。

在新升级的1.1版系统软件中,将增加文明安全驾驶知识测试功能,每次测试的题目不少于50道,测试结果不作为是否通过审验的依据,不录入综合平台。此外,驾驶人迟到30分钟以上的,不得参加该次审验教育,得另行预约。驾驶人在参加审验教育时存在中途离开、长时间不在场等情形的,不予通过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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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福建省交警总队 驾驶人 机动车 违法行为 交管局
稿源: 东南网  编辑: 陈舒颐陈舒颐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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