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数字城管”平台 计划年底启动
泉州网-泉州晚报讯(早报记者 江晓媛/文 庄丽祥/图)今年是“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的深化提升年。昨日,记者从市“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上获悉,截至目前,363个项目已完成投资约140亿元,占年度计划的40.2%。截至4月底,动工建设的项目有152个,占项目总数的42%,已建成项目16个。
“数字城管”平台 计划年底启动
泉州数字城管平台计划年底启动,泉州中心市区将迎来“数字城管”时代,自来水管破裂、井盖丢失、路灯不亮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棘手问题都将得到更及时的解决。
据了解,数字城市管理平台整合了市电子政务网络资源和综治、交警、国土等信息资源,实现各专业部门和街道、社区间的信息传递和共享,并开设城管热线12319呼叫中心,构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的呼叫平台;整合现有视频监控资源,共享已建和在建的公安、交通、学校、社区安全等政府投资建设的视频监控资源,通过协同平台和电子政务网实现无缝隙信息链接;依托指挥中心、探头、数字巡查车、3G取证执法仪等,对城市管理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全时段的监控,实施精细化城市管理。
相关部门将事先对城市每个部件进行拉网式调查、登记,再由专业部门进行地理勘测,将城市管理对象按照地理坐标定位到单元网格地图上,将城市管理内容具体化、数字化,实现城市管理的部件、事件与责任部门一一对应。
目前项目正启动数据普查工作,下一步将抓紧与市采购办衔接落实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平台建设集成商;加快网格划分与部件普查;协调各区政府、城管办同步推进区级平台建设。
石笋公园——金山公园慢线月底完工
今年以来,一批项目取得了喜人进展。泉州慢道系统正在逐渐铺就,目前滨海公园、南安五里桥公园慢线系统已建成投入使用,而以江滨北路为依托的石笋公园——金山公园慢线系统也将在本月底与市民见面。
石笋公园——金山公园慢线建设项目一期已完成标志标识及观景平台基础的浇筑、休闲椅安装、沿江护栏绳修复,绿化种植大部分也已完成,正在对道路两侧绿化做进一步修正和美化,本段慢行系统是利用现有江滨北路的金山公园环形园路与石笋公园园路改造而成,南临顺济桥,北至笋江路,东靠防洪堤,西面晋江,长达6公里的慢道系统,预计本月底完工。
记者还了解到,这段慢线具有丰富的观赏资源,在金山公园,将有茂密的龙眼林,晋江江滨拥有优美的湿地滩涂景观,石笋公园内人文景观密布,可一览文化名城风采……据规划,本段将利用现有的外围道路停车系统,设置南北两个江滨北路出入口,配套管理中心一处,服务站若干处,配若干自行车停靠点,休息座椅、休息亭、垃圾桶及标识标线,周边绿化进行适当提升。
田安大桥拟年底通车
日前,东海后渚至城东通道、东海隧道、东海滨海公园一期工程等一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改善项目已提前完工;东宝花苑、芳草嘉园等保障性住房将于年底竣工;泉州湾跨海大桥、黄龙大桥、田安大桥等环湾重大交通基础设施进展较快。黄龙大桥已于4月底完成主体工程,目前具备通车条件,田安大桥抓紧主体施工,计划年底完工通车。
田安大桥对完善泉州市总体路网,缓解中心城区过江的交通压力,打通中心城区与泉州晋江机场的快速联系通道,加快晋江南岸滨江商务区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其设计为双向六车道,城市Ⅰ级主干路,设计时速60公里,主线道路全长约2888米,全线包括一座跨越晋江的主桥和两座全互通立交(江滨北路互通、江滨南路互通),及北连接线立交工程。
此外,位于东海的东海总部经济区15家企业总部正在市政府力促下抓紧深化前期报批手续,陆续开工建设。
津淮街泉秀街等 重划停车位
宝洲街等10条街路市容市貌整治大部分工程已完成,大坪山隧道“满天星”已布置完毕,江滨北路、沿海大通道、泉秀东街等道路绿化提升整治基本完成,绿化带夜景工程正在建设,宝洲街与刺桐大桥叉口渠化改造正在施工。
作为“城市建设管理年”的重点之一,交通整治也是整治内容。据悉,交警部门近日草拟了《泉州市中心市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上报市政府,并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对主、次干道,支路的临时停车泊位进行了重新规划和调整,目前已完成津淮街和泉秀街的停车位设计方案。
据了解,此次津淮街共设计103个机动车停车位、1427个非机动车停车位,泉秀街共设计314个机动车停车位、2614非机动车停车位。目前,津淮街已完成停车位施划,泉秀街正在准备组织施划,刺桐路已完成路面勘察测量,正在加紧方案设计。
提高环卫工待遇 兴建环卫公寓
今年以来,泉州逐步增加市政公用行业管理方面的投入。
会上透露,下一步将探讨提高环卫工人待遇,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兴建一定比例的环卫公寓,逐步解决环卫职工长年路边吃凉饭、喝凉水、无处更衣和存放工具等问题。
[责任编辑:宪生]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