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福建部署开展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www.ijjnews.com   东南网  2025-11-09 12:42
  

  今年以来,我省遭遇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过程袭击,导致不同程度受灾。近日,省应急厅、省财政厅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5-2026年度全省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通知》强调,冬春救助工作是重要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各地要压实属地责任,认真履行灾害救助主体责任,强化本级冬春救助款物保障,对本年度受灾严重地区、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等加大倾斜支持力度。同时,全面细致摸排,精准确定冬春救助对象,按照“户报、村评、公示、乡审、县定”程序,全面掌握需救助人员底数和资金、物资需求,确保应救尽救、公开公平公正。

  《通知》提出,完善救助标准,对受灾困难群众针对性开展分档救助,加强倒房重建户、农作物绝收户、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救助帮扶。强化与低保、临时救助、困难帮扶等机制的有效衔接。在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加快下达进度,加强款物管理,确保冬春救助款物在春节前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坚决杜绝资金截留、发放迟缓等现象,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记者 林先昌)

标签:冬春救助
稿源: 东南网  编辑: 蒋妮罗丽萍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2008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