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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民政局:7月1日起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5-07-17 08:39
  

  晋江新闻网7月17日讯  “为持续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状况,从2025年7月1日起,调整晋江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近日,晋江市民政局一级主任科员吴云淦在轮值接听市长专线时告诉记者。

  吴云淦介绍,从2025年起,晋江市在坚持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的基础上,按照上年度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26%~32%确定低保标准。目前,晋江市城乡低保标准为900元,未超出上述区间,故不进行调整。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基本生活标准、照料护理标准两部分构成。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晋江市7月份低保标准的130%确定,为每人每月1170元。照料护理标准分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档,分别按照晋江市7月份最低工资标准的10%、25%、50%确定,即全自理每人每月220元、半护理每人每月549元、全护理每人每月1098元。对机构集中供养的,救助供养标准统一提高到分散供养的150%,即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755元,照料护理标准分为全自理每人每月329元、半护理每人每月823元、全护理每人每月1646元。

  调整后,晋江市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为:全自理每人每月1390元、半护理每人每月1719元、全护理每人每月2268元;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为:全自理每人每月2084元、半护理每人每月2578元、全护理每人每月3401元。

  另外,晋江市从7月1日起也同步执行省定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335元,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891元。

  (记者 张茂霖)

标签:市长专线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罗丽萍颜英婷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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