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群众遗失物品 民警及时寻回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25-06-14 10:29
  

  近日,辖区群众张先生特地来到南安市公安局官桥派出所,向几天前帮他寻回丢失物品的民警表示感谢。

  “警察同志,我放在店门口的渔具不见了,价值1000元左右,可以帮我找找吗?”6月5日10时许,张先生焦急地来到官桥派出所报警求助。接报后,民警迅速展开寻找,根据张先生提供的信息,调取周边公共监控,终于在当日下午4时许,成功帮他找到了丢失的渔具。原来,路过的拾荒阿婆看见渔具放在店门口的垃圾桶旁,以为是不要的东西,便把东西搬回家中,准备用鱼饵喂养鸡鸭。在了解情况后,阿婆连连道歉,第一时间将渔具归还给失主张先生。民警也教育张先生贵重物品不要随意放置,以免丢失。

  心系群众有温度,为民服务显担当,南安公安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心上,时刻把群众的急事难事放在首位,切实做到“民有所呼、警有所应”,用“警察速度”传递“民生温度”。

(记者陈灵 杨泳红  通讯员 郑燕芯 陈松华)

标签: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陈心怡李华燕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2008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