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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公布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25-05-08 11:24
  

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及《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根据《通知》和《细则》,全国统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于6月7日至9日举行。《细则》明确,考生须于6月3日至6日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签领本人准考证并提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须知》。其中,高中阶段学校统一代领本校应届毕业班学生准考证,并组织办理相关手续。6月6日前,考点合理安排考生错峰、有序熟悉考场,接受考风考纪和诚信考试教育,并参加外语听力试听。

《通知》指出,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统筹谋划,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结合本地实际,确保统一高考及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安全平稳。各地各考点要把试题试卷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确保绝对安全。要加强对考生的人文关怀,深入开展“高考护航行动”,营造温馨和谐的考试环境。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指导高中按照《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落实高二年级起根据学生选考科目开展选课走班的要求。要加强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理想信念、正确认识自我,注重提高学生选修课程、选考科目、报考专业和未来发展方向的自主选择能力;指导高中学生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自身兴趣特长选择选考科目,不得违背学生个人意愿要求学生普遍选考特定科目,坚决避免功利化选科选考。推进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并加强在强基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中的参考使用。

(记者 蒋丰蔓)

标签:招生
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刘忠琴苏丽雅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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