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5月27日起报名
泉州市2025年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已确定。报名时间为5月27日8:00至6月19日24:00。
据了解,在泉州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除符合省教育厅规定的相关条件之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市的人员;泉州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驻泉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教育局认定,具体认定时间及要求以各县(市、区)教育局通知为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市、区)教育局审查后,报泉州市教育局认定。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逾期不能补报。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1个自然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应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受理),现场确认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安排。其中,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由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负责审查、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20日—27日;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审查、确认后于7月2日前将申请人的材料报送泉州市教育局审核、认定。
泉州市共有13个认定工作现场确认点,具体为鲤城区教育局、丰泽区教育局、洛江区教育局、泉港区教育局、石狮市教育局、晋江市教育局、南安市教育局、惠安县教育局、安溪县教育局、永春县教育局、德化县教育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泉州师范学院(受理本校2025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现场确认工作)。
(融媒体记者张君琳 通讯员陈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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