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灶镇曝光人居环境 卫生整治反面案例
晋江新闻网10月9日讯 日前,晋江磁灶镇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反面教材曝光台曝光9月份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反面案例,引导大家引以为戒、规范行为,共同打造干净、整洁、宜居的环境。
案例一:陈某超驾驶车辆(闽ED××65)运载散装物料途经磁灶镇洋尾村宝洋路利成陶瓷旁,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2000元。
案例二:白某驾驶车辆(赣CC××15)运载散装物料途经磁灶镇陶城西路天工陶瓷城旁,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2000元。
案例三:李某鸿驾驶车辆(闽C3××00)运载散装货物途经晋江市324国道磁灶镇新垵村四季建材商城旁,造成泄漏、遗撒。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执法人员对其予以警告,并处罚款800元。
案例四:李某墩驾驶车辆(闽05××807)运载散装物料途经磁灶镇下灶村X318县道建华陶瓷晋江总部旁,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2000元。
案例五:张某晨驾驶车辆(闽C0××52)运载散装物料途经磁灶镇陶城东路福香韵铭茶门口,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2000元。
案例六:鞠某在磁灶镇张林村喜车郎24小时自助洗车店旁空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执法人员对其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0元。
案例七:杨某在磁灶镇官田村恒利鑫彩钢旁空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执法人员对其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0元。
案例八:陈某热在磁灶镇张林村简尚公寓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执法人员对其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0元。
案例九:刘某红未经批准擅自在磁灶镇大功山路天宏万家惠购物中心旁占道经营。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执法人员对其处罚款100元。
案例十:李某未经批准擅自在磁灶镇陶城东路极兔速递对面占道经营。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执法人员对其处罚款100元。
(记者 赖自煌 通讯员 黄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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