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林曝光一批人居环境卫生反面案例
晋江新闻网9月29日讯 今日,晋江英林镇对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焚烧生活垃圾,占道经营等10起人居环境整治反面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案例一、二:9月4日,肖某发擅自将生活垃圾堆放在湖尾村旧西湖107号门口;9月5日,张某富驾驶车辆擅自将树枝树叶堆放在市域8号路与高湖村高玉路交叉口附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和《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第43项轻微档规定,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各处罚款100元。
案例三:9月11日,沈某平在英豪路106号晋江市盛益服饰织造有限公司旁边的空地上焚烧垃圾。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项和《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第32项一般档规定,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处罚款20元。
案例四、五:9月12日,张某宗将室内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在龙英路973号英怡商务酒店门口;9月18日,邓某兵将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在柯坑村海边空地。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和《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第81项轻微档规定,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限期三天改正、给予警告,并各处罚款50元。
案例六、七、八:9月26日,陈某海、彭某梅、林某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在西塔路占道经营。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第17项轻微档规定,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各处罚款100元。
案例九、十:8月13日,泉州某运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派驾驶员黄某万驾驶车辆运载沙子,因货厢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龙英路路面大面积污染;9月6日,泉州市某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派司机陈某驾驶车辆运载沙子,行驶至龙英路西埔加油站路口,因货厢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遗撒、路面污染。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和《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第8项轻微档规定,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各处罚款2000元。
(记者 王昆火)
- 池店开展国庆节前人居环境整治行动2024/09/29
- 安海镇曝光一批人居环境卫生反面案例2024/09/28
- 罗山街道曝光10起人居环境卫生反面案例2024/09/28
- 东石镇曝光一批人居环境卫生反面案例2024/09/28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