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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商贷逐月还贷新增一家银行可办理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24-08-01 11:41
  

  记者从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减轻贷款职工月还贷压力,7月30日起,兴业银行纯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简称“纯商贷”)也可办理“公积金冲还贷”(即商贷逐月还贷业务)。

  据悉,目前该中心支持省内建设银行、兴业银行纯商贷(除厦门外)参与“公积金冲还贷”,待条件成熟后将扩大到其他商业银行。办理商贷逐月还贷业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当前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二是贷款已还款满2个月且无逾期;三是距离上次其他类型提取间隔满1个月;四是申请人在申请办理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业务时,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里应留足2个月(含2个月)以上的缴存额度;五是申请人作为主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配偶无未结清公积金(组合)贷款或贴息(组合)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商贷逐月还贷业务必须由本人申请,他人不能代办。办理该业务时,主借款人需授权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该笔商业贷款信息。主借款人未进行签约授权的情况下,配偶无法办理商贷逐月还贷业务。

  主借款人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进行商业贷款信息授权。已线上办理过偿还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无需再次授权。其中,线上方式仅支持在福建省内(除厦门外)有公积金账户的缴存职工通过“泉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支付宝APP等渠道进行签约授权。线下方式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公积金中心各服务大厅柜面办理。

  (记者 谢曦 通讯员 康惠琼)

标签:公积金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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