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街镇动向 >>正文

池店中队开展摩托车、电动车劝导活动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4-05-19 11:27
  

  晋江新闻网5月19日讯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请走非机动车道。”“请遵守‘各行其道’行车要求。”……近段时间的早晚高峰,在晋江池店镇多个主要交通路口,晋江市交通警察大队池店中队的交警们手持警示牌,提醒摩托车、两轮电动车驾驶员进入辅道行驶。

  昨日下午4点多,记者在池店泉安路和凤池路交界的灯控路口看到,一亮绿灯就有不少摩托车、电动车快速通过,不少车辆为求快,直接在机动车道中行驶。两名交警站在辅道路口,一人拿着警示牌,一人吹着口哨,双手做出交通指示,不断引导摩托车、电动车驶入辅道。

  “近期,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池店安排巡逻队员在凤池路、泉安北路沿途主要辅道入口,指挥引导摩托车、二轮电动车进入辅道内行驶,改变四轮车与二轮车混行的现状,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切实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晋江市交通警察大队池店中队副中队长金超群介绍,除在入口开展劝导外,池店中队还组织铁骑队,利用高音喇叭进行喊话宣传,提醒摩托车、二轮电动车进入辅道内行驶。

  下一步,池店中队将常态化开展摩托车、两轮电动车整治,严惩驾驶员不走辅道、不戴头盔、超人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文明意识、安全意识、规则意识。

  (记者 曾舟萍 陈巧玲) 

标签: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颜英婷颜英婷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