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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城乡低保人均标准达10112元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24-04-12 08:23
  

  记者11日从2024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获悉,截至2023年底,全省59.8万名低保对象、6.8万名特困人员享受基本生活保障,28.8万名低保边缘人口纳入专项救助范围;低保、特困年人均标准达10112元和25380元,较“十三五”末分别增长22.4%、18.2%。

  一年来,我省坚持夯基固本,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更加牢固、步伐更加有力,完成“十四五”福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双过半”目标。

  加快构建“福见康养”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质量实现新提升。连续7年推动养老服务工程纳入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去年新建300个示范性长者食堂和50个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创新拓展“长者食堂+学堂”、农村“互助孝老食堂”等模式;推进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新增7个县级示范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建设城乡“一刻钟”养老服务圈;新增16家五星级养老机构,445家乡镇级公办养老机构评定为一级至二级以上服务等级,比2022年提高21.2%;实施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行动,累计改造1130所、占年度计划数的141%。同时,加强儿童社会福利保障,集中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800元和1400元,分别提高到2100元和1700元;实施“福蕾行动计划”,777个乡镇(街道)建立关爱服务阵地,帮助1.1万名儿童走出困境。

  (记者 何祖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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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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