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泉州市教育局公布春季学期收费清单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4-03-26 08:06
  

  晋江新闻网3月26日讯  日前,泉州市教育局印发2024年春季学期收费清单,公布《泉州市2024年春季幼儿园收费情况表》《泉州市2024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情况表》,强调2024年春季学期教育收费工作注意事项。

  表格列举了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依据文件、收费单位监督与价格监管部门举报电话12315、代办费收支及结算情况,一目了然。

  泉州市教育局重申,各级各类学校不得擅自出台教育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制定或提高收费标准、提前收费或延长收费期限进行收费。要严格落实阳光价费公示制度,未经公示不得收费。其中,公办学校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相关规定上缴财政,并及时足额开具规范的收费票据。民办学校收费应开具正式发票,并将收费金额转入规定学校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收取学费、住宿费。

  此外,各地要根据收费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落实教育收费管理主体责任,切实负起监管责任。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列入泉州市对县(市、区)教育局年度教育工作绩效考评内容。

  (记者 蔡红亮)

标签:春季学期收费清单|中小学收费|幼儿园收费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