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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网购千足金 竟收到空包快递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构成欺诈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24-03-20 11:03
  

  今年以来,金价的价格连创新高,也掀起了一股购买黄金热潮。但是,市民在购买时要注意黄金品质,尤其是在网络购物平台,避免上当受骗。日前,鲤城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因网购黄金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给市民作了提醒。

  案情 女子网购小金条 付款后收到空箱

  去年6月22日,梁女士通过某网络购物平台,在许某经营的金铺下了两笔订单,购买共32条Au999(俗称千足金)吊坠小金条,价值13305.6元。

  梁女士下单后,许某却没有发货。经梁女士催促,许某才告知,梁女士购买的小金条吊坠是金包银材质(金包银并非纯金,而是一种合金。它通常是在银的表面覆盖一层薄薄的黄金,使其外观呈现出与纯金相似的黄色。金包银的含金量远低于纯金,因此价格也相对便宜),不是足金材质。对此,梁女士要求许某按下单的足金小金条吊坠发货。

  6月27日,梁女士收到快递,开箱验货时发现里面没有任何物品,便将情况反馈给许某,但许某置之不理,梁女士便向网络购物平台客服进行投诉。

  7月8日,许某告知梁女士其准备关闭店铺,梁女士可以申请退款,并发送了退款链接。梁女士于8月7日向网络购物平台申请其中一笔订单退款,并获得退款12474元。

  法院 商家构成欺诈 得赔三倍价款

  梁女士认为许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欺诈,于是作为原告,向鲤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许某退还剩余价款831.6元,并因欺诈行为,赔偿其三倍损失39916.8元。

  案件审理中,许某主张其销售产品均合法合规,梁女士已退款的12474元应按解除合同处理,梁女士起诉索赔已经没有法律依据,剩余831.6元订单,其已经联系工厂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发货。

  对此,梁女士当庭提供了其与网络购物平台客服及许某的聊天记录,证明其向平台客服投诉后,许某告知将准备关掉店铺,梁女士可以申请退款,不然许某不承担后期收不到退款的责任,因此梁女士才申请了退款。

  法院认为,梁女士和许某通过网络购物平台达成买卖黄金吊坠的合意,双方之间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许某在梁女士下单时,称吊坠小金条是Au999黄金,但在下单后又告知吊坠小金条为金包银材质,在梁女士要求按订单发货后,许某又邮寄空包快递,许某的行为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

  梁女士虽然收到退款12474元,但其并未明确放弃惩罚性赔偿的索赔权利,因此梁女士仍有权向许某主张惩罚性赔偿,许某应按货款13305.6元的三倍予以赔偿。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许某退还梁女士货款831.6元,并支付货款三倍的赔偿金39916.8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案件现已生效,许某已履行赔偿义务。

  提醒 保存好电子证据 才能有效维权

  如今,网购方兴未艾,同时也引发了不少纠纷,有的情况下,顾客维权证据比较薄弱。因此,法官提醒网购的市民,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

  法官介绍,当前网络购物纠纷案件所涉及的证据绝大多数为电子证据,电子证据包括交易商品编号、商品图片和介绍、交易时间以及与卖家的聊天记录等。市民在网购时,最好保留订单截图、支付信息、与卖家的聊天记录等证据,并在快递开箱时录制视频,以确保出现纠纷时能有效维权。

  (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郑英好 陈曾敏)

标签:千足金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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