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警示曝光!陈埭一人违规使用明火被拘留

www.ijjnews.com   陈埭视野  2024-01-28 16:38
  

  1月26日,陈埭镇一空置厂房出现火情,消防员第一时间到场处置火势,火灾未造成严重损失及人员伤亡。

  晋江市安办得知陈埭镇发生火情后,要求陈埭镇第一时间分析研判、第一时间固定证据、第一时间上硬措施、第一时间警示宣传。经陈埭镇安办及相关部门通过现场勘查和询问周围群众得知起火前现场有人员动火作业,随后与辖区派出所对现场多名人员进行约谈并逐一做好调查取证。最终判定起火原因为未持证上岗施工人员陈某在切割吊顶的废铁时,因割铁产生的火花与废铁上的碳纤维相接触,从而引发火灾。

  经询问,施工人员陈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违规动火人员陈某因违规使用明火作业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天,请相关从业人员引以为戒,务必遵守安全规范。

科普

标签:
稿源: 陈埭视野  编辑: 林秋梅林秋梅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