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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奖励500元起 福建出台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www.ijjnews.com   人民网  2023-11-27 16:20
  

  人民网福州11月27日电 为进一步加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制定《福建省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据了解,《办法》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城镇燃气、房屋使用、市政基础设施运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限空间作业等方面,存在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办法》要求,举报人必须为实名举报,举报同时应当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和有效联系方式。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书信、走访、网络平台等途径进行举报。举报事项受理后,由事项所涉业务处室(单位)转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调查核实,或自行组织调查核实。

  《办法》提出,举报事项经查证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予以奖励500元;属于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对其所在单位进行举报的,奖励标准在此基础上上浮30%。

  根据《办法》,获得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事实,并提供相关证据;举报重大事故隐患的须提供隐患现场资料或证明材料;举报内容事先未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掌握;举报内容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查处结案并被行政处罚或被核实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同一事项由两个及以上举报人分别以同一线索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住建领域具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其授意他人的举报不在奖励之列。

  举报事项经查实结案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办处室(单位)应通知举报人60日内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和银行账号等信息;无法通知举报人的,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举报人逾期未领取奖金,视为放弃领奖权利。

  (江苇杭)

标签:住建领域|重大事故
稿源: 人民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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