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泉州整治培训机构违法违规 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23-08-21 09:26
  

  记者从泉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期,泉州市对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持续性摸排整治,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规范和净化泉州市校外培训市场秩序。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对133家校外培训机构和112家“教育咨询”机构进行检查,其中查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法广告2起;责令当场整改违法广告3处;督促指导2家校外培训机构当场整改不平等格式条款,规范使用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据悉,在强化督促提升方面,市市场监管局和驻局纪检监察组对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开展跟踪督导,深入校外培训机构集中的区域,综合运用明察暗访、联合督查等方式,对各地整治成效进行督查,加大对一线监管人员的督导,及时通报问题,督促整改,确保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在强化广告管控方面,依托已建立的“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强化校外培训广告管控,不区分学科类、非学科类,禁止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刊登、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

  在严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方面,严格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重点打击校外培训机构对教师资质、执教履历、培训效果、机构实力、用户评价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广告宣传。同时,排查校外培训机构收费项目与标准、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处置校外培训收费投诉举报,严厉打击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违法营销行为,依法查处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收费行为。

  此外,泉州市推动培训机构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督促培训机构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引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签约履约行为,坚决打击经营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记者 陈云青 通讯员 苏晓晖)

标签:培训机构|双减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