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交警人性化执法 短信提醒交通违法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3-08-18 09:12
  

  晋江新闻网8月18日讯  “您于8月17日9时17分,在晋江世纪大道游泳池灯控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已被抓拍,请您自觉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平安出行。”近日,不少骑摩托车和电动车的驾驶人收到这样的短信。据了解,这是晋江交警从6月份推出的一项新举措,针对摩托车和电动车驾驶人未戴安全头盔、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发短信的方式进行人性化提醒。

  晋江市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提醒短信是由摩托车和电动车违法管理系统发出的。该系统是一个集摩托车和电动车信息管理、车牌号码自动识别、违章行为自动识别等功能于一体的应用系统。

  晋江交警大队提醒,摩托车和电动车因为轻便灵活成为大家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驾驶人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按道行驶。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记者 朱艳 通讯员 蒋巧玲 林锦峰)

标签:安全头盔|交通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刘忠琴刘忠琴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