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省防指会商做好台风“玛娃”防御工作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23-05-30 16:15
  

  5月29日,省防指组织省应急、水利、气象、海洋与渔业、海事等部门会商研判今年第2号台风“玛娃”发展趋势和影响,调度部署相关防御工作。

  台风“玛娃”正逐步靠近台湾省东南部海域,对我省部分渔场海域风浪影响逐步显现。省防指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台风“玛娃”发展动态,按启动应急响应的标准,做好周全准备,随时处置突发情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加密会商,对台风的移动路径、影响范围、强度变化进行滚动分析,及时跟进部署防范应对工作;要向社会、沿海养殖户、海上过往船只广泛发布预警,提醒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同时,要加强海上安全管控。加强海上作业渔船的安全管控,位于钓鱼岛海域、闽东渔场东部和闽外渔场的渔船要于6月1日12时撤离到东经121.5度以西海域;要及时指挥调度商船、客渡船等各类过往船舶避开台风影响区域,确保航行安全。

  要加强沿海防风除险。组织加固养殖渔排,位于平潭、莆田、泉州、漳州沿海养殖渔排上的老弱妇幼要于5月29日14时前全部撤离上岸;要加强对沿海海堤、渔港锚地、涉海施工工地、滨海景区和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的巡查,以及龙门吊、塔吊、户外广告牌、施工脚手架等高空构筑物的排查,提前加固除险,落实好防风防浪措施;要加强对乡镇船舶、滨海旅游船舶的安全管控。

  (记者 何祖谋)

标签:防指
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