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看病将更省钱!福建下调部分医用耗材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www.ijjnews.com   人民日报客户端  2023-05-29 17:37
  

  记者从福建省医保局获悉,6月1日起,福建下调部分医用耗材个人先行自付比例,进一步提高广大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降低参保人员费用负担。

  福建省医保局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以来,精准对接参保群众新需求新期盼,着力解决好参保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去年提高国家谈判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负担,今年5月22日印发《关于调整部分医用耗材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的通知》,对设有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的医用耗材,在最高支付限额(含)以内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20%调整为15%,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

  什么是个人先行自付?这是指属于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部分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的费用,需要参保人先行自付一部分,剩余部分再纳入医保报销。

  什么是最高支付限额?这是指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对参保人一个医保年度内发生的属于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进行补偿的最高限额。

  此次个人先行自付比例降低,意味着参保人自行承担的费用将减少,今后看病更省钱。

标签:耗材
稿源: 人民日报客户端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