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晋江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出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和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精神,支持鼓励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根据《2023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泉教中〔2023〕2号),现将我市2023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01
自主招生分为两类,一是综合类,二是单项类。综合类指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特长生,单项类指具有体育、艺术发展潜质等特长生。
02
(一)具备我市2023届初三年正式学籍,且文化成绩优秀或特长突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综合素质评定合格以上(含合格);
(三)按规定参加中招体育考试,报名一级达标学校自主招生的考生体育考试成绩必须达24分以上(含24分);
(四)报考综合类自主招生的考生,报名条件由各招生学校自定;
(五)报考艺术、体育单项类的考生,原则上须初中阶段参加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艺术、体育类相应比赛并获奖(获奖证书截至2023年6月11日)。报考民族体育单项类招生的学生必须是少数民族身份。
03
全市自主招生计划共计420人,其中综合类315人,单项类10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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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一)综合类
1.公布方案。各校根据泉州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制定本校招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2.报名预审。考生根据各自主招生校招生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在6月11日至6月13日到意向报考学校现场递交材料或按照招生校要求通过线上平台报名,考生通过相关学校的自主招生资格审核后,方具备参加该校自主招生考试资格。
3.公示考试名单。自主招生学校对预审通过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6月22日前将公示后的名单报送晋江市招生办并上传至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
4.填报志愿。6月27至7月1日考生登录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在提前批次进行自主招生志愿填报。未通过招生校预审的考生将无法填报该学校自主招生志愿。
5.组织考试。7月3日—7月6日,各招生校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内容详见各校招生方案。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须大于或等于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数2倍,该项目的自主招生方可按照原定自主招生计划数开展。因考生缺考等其他原因导致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少于自主招生计划数2倍的,该项目的自主招生实际计划数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二分之一计算(出现小数点的,不四舍五入,去掉小数点后取整数),剩余招生计划数调入统招批次。
6.确定预录取名单。各招生学校在考试结束后2天内,公示各考生成绩及位次,依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自主招生实际计划数的1:1.2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公示。如按1:1.2测算出现报送人数存在小数点情况则向上取整,如出现最后一名并列的情况则同时报送。
(二)单项类
1.公布方案。各校根据泉州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制定本校招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2.报名预审。考生根据各自主招生校招生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在6月11日至6月13日到意向报考学校现场递交材料,考生通过相关学校的自主招生资格审核后,方具备参加该校自主招生考试资格。
3.公示测试名单。自主招生学校对预审通过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6月22日前将公示后的名单报送晋江市招生办并上传至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
4.填报志愿。6月27至7月1日考生登录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在提前批次进行自主招生志愿填报。未通过招生校预审的考生将无法填报该学校自主招生志愿。
5.专业测试。7月3日—7月6日,市招生办统一组织专业测试,测试时间、地点、流程及测试内容根据市招生办公布的《2023年晋江市普高自主招生单项类考试说明》执行。测试前一天,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联合中教科从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人担任评委。实际参加测试的人数须大于或等于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数2倍,该项目的自主招生方可按照原定自主招生计划数开展。因考生缺考等其他原因导致实际参加测试的人数少于自主招生计划数2倍的,该项目的自主招生实际计划数按实际参加测试人数的二分之一计算(出现小数点的,不四舍五入,去掉小数点后取整数),剩余招生计划数调入统招批次。
6.公布测试成绩。专业测试结束后2天内,市招生办公布考生专业成绩和所报考学校的考生成绩位次并公示5天,公示后报送泉州市教育局。
05
1.综合类自主招生。待中考成绩公布后,综合类考生在中考投档分达到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和该自主招生学校规定的最低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按考生中考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出现末位同分时,按中考考生投档位次依次录取(说明:当投档分相同时,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考生位次在前,再依据以下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投档位次:①数学成绩;②语文成绩;③物理化学卷面成绩总和;④英语成绩),录满为止。
2.单项类自主招生。待中考成绩公布后,艺术、体育类特长生在投档分达到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和该自主招生学校规定的最低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按特长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出现末位特长测试成绩同分时,按中考考生投档位次依次录取(见上述第1点说明),录满为止。
06
1.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关系到广大初中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全市各中学必须面向师生、家长,特别是2023届初中毕业班的师生、家长做好宣传工作。任何学校不得向学生和家长隐瞒自主招生的推荐条件,不得误导学生的志愿填报,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强迫或阻止考生报考。各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把自主招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向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特别要强化自主招生学生招收的过程管理,各招生校要按要求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学生成绩、招收办法、操作流程、监督举报电话(市教育局咨询、监督电话:85688012、85681355)等。
2.各自主招生学校务必严格遵守自主招生纪律,在自主招生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取消相应学校自主招生资质。自主招生工作中,专业测试等重点工作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影音资料留存备查。邀请晋江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
3.自主招生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各招生校要严格落实《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严禁提前与学生及家长签订招生录取协议或口头承诺,预登记、预注册、预收费等行为;严格规范自主招生秩序,不得出现哄抢生源、以高额物质奖励动员学生报名等现象。各校应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确保自主招生工作严格规范,公开公平公正。考生报考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招生学校审核后报送市招生办备案。一旦出现造假,将对老师乃至校长进行问责等纪律处分,并取消该校自主招生资格。
4.自主招生安排在中考后进行,各校均不得提前录取。所有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学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公、民办自主招生学校应严格按照经审批确认的自主招生方案规范实施自主招生,不得将自主招生异化为变相提前“掐尖”,要注重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考查学生体质健康和心理素质等情况,严禁单纯以学业成绩作为唯一录取标准。若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后,学生及其家长还须与学校签订《2023年泉州市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
5.考生被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确认后,不再参加后续中招批次录取。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数未能完成的,其剩余的名额将依序转为相应学校统招批次计划数。正式录取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公布录取结果为准。
以上规定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由市招生办负责解释。
2023年晋江市普通高中
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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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晋江市普通高中单项类自主招生考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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