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申报业务 12月26日至28日暂停办理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2-12-22 12:04
晋江新闻网12月22日讯 昨日,记者从医保部门获悉,12月26日0:00至28日24:00, 福建省各级税务机关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申报征收业务。泉州市医保局晋江分局提醒广大群众,疫情当下,请还未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的市民,抓紧时间缴纳,避免错过集中缴费期影响医保待遇,减少因系统停机升级维护造成的影响。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集中缴费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如参保人未按时缴纳,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前才办理参保补缴,医保待遇不再是从2023年1月1日开始享受,而是从缴费之日起。
此外,在系统停机升级维护期间,缴费人对业务办理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税务、医保部门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85678061医保服务热线。
(记者 李玲玲)
标签:城乡居民医保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