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政务公告 >>正文

关于一名外省入泉货车司机“即到即检”阳性处置情况的通告

www.ijjnews.com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10-02 01:23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一名外省入泉货车司机

“即到即检”阳性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81号

2022年10月1日傍晚,我市接其他县市追踪协查通报,1名外省入泉货车司机初筛阳性感染者前往我市,其于10月1日中午在德化戴云山高速服务区省外入泉人员“即到即检”中发现。接报后,泉州市、晋江市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全力开展流调、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区域协查、环境消杀等工作。该初筛阳性感染者经泉州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已转送至泉州市定点医院诊治。其在晋江境内活动轨迹清晰,社会面传播风险较低。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9月23日从广东省驾驶货车前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9月25日-29日均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9月29日凌晨,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驾驶货车前往福建省;

10月1日11:11,在德化戴云山高速服务区采集核酸;

10月1日16:45,抵达晋江池店禾富市场后接受管控。

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出行戴口罩,保持一米线,不聚集、不扎堆,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如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该病例有接触或轨迹交叉,务必第一时间报告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属地疫情防控部门,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对谎报迟报、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595-85673736(晋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日

标签:疫情防控|通告
稿源: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