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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打击驾车型“碰瓷”违法犯罪行为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2-09-23 09:05
  

  晋江新闻网9月23日讯  近年来,驾车型“碰瓷”现象时有发生,性质恶劣、手法隐蔽多样,已严重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也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对此,晋江法院联合晋江市公安局采取有效核查措施,对属于驾车型“碰瓷”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打击。

  近期,晋江法院联合晋江市公安局采取严厉措施,依法打击一起驾车型“碰瓷”敲诈勒索犯罪案件。

  2021年11月以来,蒋某(另案处理)网罗被告人陈某等四人及潘某等三人(均另案处理)等社会闲散人员,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蒋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陈某、孔某、田某为重要组织成员,被告人张某等四人为一般参与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事先预谋、分工协作、交叉结伙,在泉州市鲤城区、晋江市、南安市等县市区流窜作案,专门在上述区域内的酒吧、夜总会、KTV等娱乐场所蹲守、寻找酒后驾车人员作为作案目标,故意驾驶车辆追尾碰撞制造事故,后以“不私了就报警”等理由强行索要财物,从中非法获利。今年1月,公安机关陆续抓获被告人陈某等人。

  今年7月,晋江法院经审理后,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陈某等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若遇到类似上述“碰瓷”敲诈,驾驶员应当及时报警,留存车辆定位信息、对方车辆及人员照片等证据,以便后期警方查证。同时,对于本案涉嫌酒驾、醉驾的人员将另案依法处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大家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据了解,近期,晋江法院在审理部分敲诈勒索案件中,发现已有犯罪分子结伙形成通过驾车型“碰瓷”进行敲诈勒索犯罪的恶势力团伙。

  为此,晋江法院向晋江市公安局发出预警提示。晋江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反应,对相关犯罪事实进行甄别,加强串并分析,即端掉上述犯罪集团,将该犯罪集团扼杀在早期阶段,有效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记者 沈茜 通讯员 尤燕玲 吴水龙)

标签:碰瓷|敲诈勒索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刘忠琴刘忠琴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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