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已存入7338万元
www.ijjnews.com  东南早报 2022-09-07 16:25
今年以来,泉州按照省住建厅统一部署,在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的指导监督下,持续深入推进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排查物业住宅小区1421个(次),责令整改企业289家(涉及物业小区473个),由县级住建部门对21个物业企业(物业小区)通报批评。此外,对3家涉及违法的物业企业立案调查,对其中1家消极整改的企业罚款1万元。目前,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公共收益已存入7338万元。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安溪县住建局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审计以及现场检查资料,发现该县三远江滨花园、龙湖888小区存在公共收益的支出使用未经业主大会表决的问题。经对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业主委员会进行协调,两个小区开始施行“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兼任小区业委会主任,小区公共收益由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缴直接转存业委会,并由社区进行监督。鲤城区御景家园小区被发现存在未及时公示、移交公共收益,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收取公共停车位费等问题,随后也进行了整改。
今年5月,泉州市住建局联合发改等4部门印发《关于深化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的通知》,组织全市物业小区开展公共收益自查自纠。目前,泉州正组织第二轮自查工作,县级主管部门也正组织开展第二轮抽查工作,已抽查物业小区391个。全市累计收集问题(线索)516件,办结514件。
接下来,泉州市住建局将继续推动业委会自治监督,加快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推动7个县(市、区)(丰泽区、鲤城区、洛江区、晋江市、南安市、安溪县、惠安县)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审计,目前已对470个物业小区开展审计。
(记者 许钹钹 通讯员 蔡章港)
标签:住宅小区|公共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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