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时隔一个月再次酒驾 男子被查后悔不已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2-08-30 09:15
  

  晋江新闻网8月30日讯 近日,晋江交警大队紫帽中队在池店茂厝灯控路段设卡行动时,一男子因酒驾被查。

  当晚10时许,执勤交警在茂厝灯控路段设卡临检,对过往车辆进行涉酒检测时,男子叶某驾车通过卡点,在进行酒精吹气检测时,其酒精吹气结果为6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交警在对叶某进行信息核对时发现,叶某曾于7月9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泉州交警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查获,时隔不到一个月,叶某竟再次酒后驾驶。执勤民警告知叶某,二次酒驾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的处罚后,其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记者 朱艳 通讯员 陈凌波 蒋巧玲)

标签:酒驾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刘忠琴刘忠琴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