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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发布71号通告!这些重点机构场所人员核酸抽检!

www.ijjnews.com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08-24 08:18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开展重点机构场所人员核酸抽检的通告

〔2022〕71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定于2022年8月23日(星期二)起开展晋江市重点机构场所人员核酸抽检工作,敬请相关市民支持配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对象:
全市除中风险地区外的各类托幼机构、培训机构、养老和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精神专科医院、监管场所、生产车间、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原辅材料、成品等商贸流通专业市场(含各类加工厂、小作坊、国际鞋纺城、豪新食品城、海峡五金机电城、海西家居建材市场、天工陶瓷城等)从业人员。
二、采样地点:
请重点机构场所人员到单位或所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村(社区)通知的采样点,按网格、分时段有序参加核酸采样,不与便民采样点混用。
三、采样时间:
2022年8月23日起,最迟在8月25日完成。
四、注意事项:
1.请重点机构场所员工按单位或所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以及村(社区)通知,携带好手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请携带户口簿),准备好“福建健康码”,在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下,按时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接受采样。没有手机的市民可以带好身份证,到现场由志愿者帮助登记。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者不参加本次采样。
2.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不要触碰采样人员的防护服、检测台和检测台上的物品,自觉维护好现场秩序。采样结束后,请立即戴好口罩离场。
3.健康码“黄码”人员到所在区域专设采样点参加采样。
4.请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安排在2—3天内完成一轮抽检。被抽检机构从业人员每次不少于其从业人员总数的30%,且应坚持“分散、多点、广泛”的原则,务必覆盖到每个车间、科室、部门、宿舍、商铺和各类工种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行业重点机构场所从业人员做好核酸检测工作。
5.全市重点机构场所的单位要无条件支持,组织其员工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核酸检测采样;各出租户房东要履行督促责任,提醒、通知重点机构场所租户及时参加核酸检测采样。
6.请重点机构场所人员认真履行个人法律责任,主动服从工作人员组织安排,积极配合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造谣传谣、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3日

标签:疫情防控|通告
稿源: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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