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积极推动渔业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
严防海上疫情输入 加强渔民渔船管控
晋江新闻网8月9日讯 伏季休渔期即将结束,所有渔船将出海作业生产。昨日上午,晋江在深沪镇召开全市所有大中型渔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暨疫情防控业务培训会。
当前国际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艰巨,海上疫情输入传播风险陡增。又值开渔前夕,如何防范海上疫情的输入、确保渔船安全,是当下的重中之重。
对此,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向与会渔民朋友发放了《开渔后渔船渔港渔民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告知书》,就应该遵守的具体事项进行了明确。
根据要求,13日到15日,各沿海镇将连续三天对渔民进行核酸检测。开渔后,渔船每次进出港进行登记报备,严格执行“三报备”(报备船舶信息、人员信息、进出港信息)和“二承诺”(安全生产承诺、不得从事非法入境和海上非法交易承诺)制度规定;出海前24小时、进港前12小时主动向属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出、入港船员基本信息及健康情况;海上作业期间,每日早晚测量体温不少于2次,并做好人员健康状况记录备查,每天0点结合“报平安”一并报告属地乡镇点验中心。
与此同时,出海渔船船员在进入渔港、岙口时需出示八闽健康码、疫苗接种记录、行程码及核酸检测情况,未完成新冠疫苗第二针接种者不得进入渔港、岙口管理区域和上船出海。
需要提醒的是,渔民朋友严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海域,严禁在海上接触外籍船舶及船上人员,如果因特殊原因接触了相关船只、人员、货物和油料,进港前应当立即主动如实向属地乡镇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入境人员防控要求落实“7+3”健康管理。
此外,所有渔船、乡镇船舶严禁与境外渔船、商货船接驳和人员接触,不得进行非法交易;严禁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协助他人偷越国(边)境或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如有发现以上行为的,可及时拨打95110(海警)、0595-82899696(晋江市农业农村局)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奖励。
当天,晋江市海事处、深沪镇海防派出所、软件公司、深沪镇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先后对现场渔民朋友开展商渔船防碰撞警示教育、介绍出入港报备程序相关事项,并对渔船船东、船长进行开渔前的安全知识培训。
(记者 沈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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