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实施意见》破解“停车难” 晋江有望迎来停车共享时代
晋江新闻网7月29日讯 自己车位空闲时,可以通过共享系统,将车位临时租出去!在将来,这有可能是解决晋江“停车难”的一个有效方法。据了解,日前,泉州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并通过《泉州市机动车停车泊位错时共享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加强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周边综合治理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及停车综合治理为契机,努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个人自律“四位一体”和良性互动的共享停车工作格局。晋江相关部门也正在积极商讨相关措施和细则。
《意见》鼓励重点区域周边停车场全天开放。在老城区和老旧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停车矛盾突出的重点区域,鼓励公共停车场(库)全天开放。优先考虑利用在周边步行距离300~500米范围内的公共、专用、道路等各类停车资源,引导驾驶人员将车辆错时或临时停放。鼓励进一步挖掘利用距离目的地较远、换乘公共交通便利的大型停车设施集中停车,探索在集中停车点(接驳点)与目的地之间开通接驳巴士、微型公交、旅游观光车等。
机关单位停车场率先实行错时共享。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在保障内部安全和秩序的前提下,应将内部停车设施错时对外开放,率先落实共享停车责任。结合“信用+错峰停车”,释放夜间泊位资源,让位于民,激活闲置车位资源。依托车位信息发布平台,定时定量进行共享发布,车主通过信用预约、信用准入,确保停车资源的有效合法管理。
社会公共停车场归集共享。建立全市统一停车接入标准,以政府引导激励、企业参与的方式,落地各区域社会停车接入升级服务。通过对各公共停车场停车潮汐及车位动态规律,为停车场闲置泊位时段定制错时共享服务,将闲置车位资源统一归集共享。根据规划要求配套增建的公共停车泊位,按照区域主管部门要求全部对外开放,不得自行占用。
商业配建停车场错时共享。鼓励商业、企业办公楼等配建的停车设施办理经营登记备案手续,对外提供错时或临时停车服务。鼓励大型商业设施停车场在闭店后,以非定时价格对社会车辆开放的要求,有效利用其停车场资源,缓解周边社会车辆停车压力,最大限度地为市民提供便捷的公共停车服务。
住宅小区停车场潮汐共享。鼓励各住宅小区在不破坏绿化景观和活动场地、不影响交通运行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合理施划、增设停车泊位。停车场实行分类定位、差别供给,适度满足居住停车需求,适度控制出行停车需求。根据业主大会决议,全体业主共有的住宅小区内部停车设施可向有停车需求的本小区住户或周边居民错时开放,提供临时停车服务。
私人自有停车位预约共享。鼓励个人开展停车泊位有偿错时共享,社区、物业公司和其他相关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通过停车资源共享信息平台,让自有车位的供给方开放私人车位共享时段,面向市民提供预约车位等停车服务,方便车位需求方提前规划出行时间和出行路线,实现高峰引流、平峰导流,合理化分配车位,提高城市停车资源利用率。
日前,记者从晋江市停车办获悉,该部门正联合相关单位和企业,共同商讨下一步的措施和细则。
(记者 朱艳)
- 晋江共享单车有了“共享停车场”202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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