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 多元 创新 晋江22项措施打造集体经济“新引擎”
日前,晋江制定出台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措施(2022年-2025年)。
新政策主要突出共享、多元、创新等特点,围绕积极推进市场化经营、发展新型集体创收项目、创新资产运营模式、强化增收奖励措施等九大方面,细化成22个具体措施,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晋江乡村治理水平,推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农村共同富裕。
以共享创业理念打造集体经济“新引擎”
前段时间,随着梅岭街道许厝农贸市场的开业,位于市场一楼的乡村共享驿站也正式开门迎客。
“共享驿站将通过整合资源、盘活村集体资产,建设集普惠金融、农产品出村进城、中介服务等为一体、营利性的村级服务站所,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运营模式,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晋江乡村驿站电子商务董事长洪良彬说。
近年来,晋江乡村共享驿站先后落地安海新店村、安海瑶前村、西园屿头社区等村(社区),不仅为当地的农副产品销售提供了新渠道,也振兴了乡村经济。
这种将共享理念运用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从而推动乡村振兴的做法,就是此次若干措施鼓励的一项重要手段。
政策明确,全面实施“乡村共享驿站”项目建设。对年度确定建设的“乡村共享驿站”,采用“以奖代补”方式,在正式运营后,每个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每年5~10个)。晋江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民政局等部门可结合实际在“乡村共享驿站”设置特殊岗位,扶持大中专毕业生、家庭妇女、困难群众等群体在“乡村共享驿站”就业,并按岗位类别给予运营方经费补助。
“除了乡村共享驿站,有条件的村(社区)还可以利用村集体闲置资产建设共享洗车、共享充电桩等项目,通过空间租赁、收益分成等方式实现集体经济增收。”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李友加表示,我们要以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主动适应共享经济风潮,立足乡村发展实际,全方位推进乡村建设,共同助力乡村振兴,逐渐实现共同富裕。
政策还积极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体化运营,大力扶持以村集体经济组织(简称“经联社”)为主体开展市场经营活动,对年度确定为“村经分离”改革试点(每年5~10个),并通过试点验收的经联社、经济社,给予一次性3万元工作经费补助。
此外还支持村经联社通过银行融资开展自主经营活动,经联社(含经济社)作为新型农业主体享受同等贷款贴息政策扶持,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
以多元化发展 唤醒集体经济“新动能”
在英林镇清内村灯光球场、村委会和文化中心等建筑屋顶,一排排光伏发电设备整齐划一,格外显眼。早在2018年,清内村就利用这些闲置空间,策划生成光伏发电项目,每年可为村集体创收约15万元,目前已累计增收52万多元。近期,清内村正在策划为三王府寺庙的戏台顶棚搭建光伏发电设备,本月可开工建设。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再为村集体增收3万多元。
“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可以把村里的空间充分利用起来,给村里带来长期稳定的收入,且维护成本较低,成为我们村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的重点项目之一。”清内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洪文旦告诉记者。
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而新业态新模式成为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共同富裕的新引擎。
为此,该政策鼓励引入新的业态,通过发展新型集体创收项目,如发展村级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村级充能设备等,促进集体创收。
其中,有条件的村集体可以自身为主体或采取村企合作的形式,发展村级光伏发电项目,增加村集体收入。市财政根据安装发电瓦数给予村集体每瓦一次性补助2元,单个项目最高封顶补助100万元。采取村企合作的形式,按村集体实际股权比例给予补助。
同时支持建设村级充能设备,对以村集体为主体的充能设备建设项目,要优化审批程序、开设绿色通道。对电动汽车快速充能设备建设项目,市财政按照实际建设的充能设备数量,每桩予以补助1万元,每村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以创新举措 拓宽集体经济“新路子”
开展资产托管运营、聘请职业经理人运营集体经济、鼓励跨村抱团发展、增收奖励力度加大……一系列的措施不难看出,这份政策蕴含了不少创新元素。
农村集体有资产、有项目,谁来运营和打理?对此,政策明确提出要创新资产运营模式,鼓励市场化运营,村集体可将集体资产打包交给专业资产运营机构进行日常管护、运营,或向社会公开招聘懂经营、会管理的职业经理人对集体资产进行运营,从而破解“谁来兴村”发展难题。
“我们还鼓励跨村合作共建,抱团发展。”李友加解释,有些村有资源无资金,有些村却有资金无资源。针对这种情况,政策鼓励这样的村(社区)共同策划落地集体创收项目,到2022年底前各镇(街道)确保至少策划生成1个跨村合作的集体经济创收项目,每镇(街道)最高可获得10万元工作经费补助。
值得一提的是,村集体创收项目的测量、勘测、初步方案设计等前期费用补助,将由市镇两级各负担50%。此外,政策对增收奖补措施也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一方面实行以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为基准的村(社区)干部误工补贴分级机制,另一方面每年评定若干个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村、进步明显村并予以资金奖励,奖励资金可提取不超过60%用于村(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绩效。
“我们希望各镇(街道)指导村(社区)用活用足各项扶持政策,制定年度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计划,逐村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推动集体创收项目落地,从而实现到2025年底,所有村(社区)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100个以上村(社区)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目标任务。”李友加表示。
(记者 沈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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